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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聚氨酯拉挤新工艺建设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聚氨酯拉挤新工艺建设生产项目
(2)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木岗产业园区第4栋厂房北区
(3)建设单位:贵州翰垚新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贵州翰垚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拉挤新工艺建设生产项目租赁六盘水市木岗产业园区4栋北区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总面积1200㎡,新建4条聚氨酯拉挤生产线,原辅料为玻纤纱、聚氨酯A料(多亚甲多亚苯基异氰酸酯)、聚氨酯B料(多元醇混合物)、缝边毡等,采用“穿纱+注胶+牵引+切割”的生产工艺,年产聚氨酯型材1800吨(其中电缆桥架900吨、门窗型材900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项目无生活区(无食堂、无厕所),因此无生活污水的产生。
(5)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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